《济宁市社会招商奖励办法》正式印发
2022-06-22 来源:掌上济宁 作者:编辑:李一立
掌上济宁讯(记者 鲍童)6月20日,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“新政策 新措施”主题系列发布会(第11场),解读《济宁市社会招商奖励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。
据悉,《办法》于2022年6月4日正式印发,2022年7月4日起施行,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。《办法》主要包括制定办法的目的,引荐人的界定,投资项目标准,确定了奖励方式,鼓励支持开展市场化委托代理招商,支持部门单位、高校、国企积极参与招商引资工作,明确了申请核拨程序,其他条款以及起止时间等九条内容。
相比以前的奖励办法,盛峰娱乐9244bh电子游戏:新出台的《办法》突出三处亮点。奖励项目更加明确,项目须是我市“231”产业、高新技术企业、“四新经济”项目和500强企业投资项目,要求固定资产投资占比50%及以上等,标准要求具体,具有可操作性。奖励方式更加多样,增加了提供项目信息奖励、招引落地内外资先进制造业大项目奖励、项目地方贡献奖励、便利化服务保障等,结果奖励和过程奖励并重,特别是项目地方贡献奖励,更加能激发本土企业以企招商、以商招商的积极性。对引进的投资额度大、技术水平高、带动能力强、地方贡献大,且符合济宁市重点产业发展需求的特别重大工业项目和世界500强企业直接投资项目,可采取“一事一议”的方式确定奖励方式、金额,突出“大抓产业、大抓先进制造业”鲜明导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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